信仰的再思—因信得生(上)(十一)

    上帝既然說:義人因信得生。聖經的用意必然向我們顯明:什麼是因信得生,也就是明白信心。認識信心不能照著抽象的神學定義,而是用一群真實的人,向我們顯明:信心不是觀念,而是一種可以被看見、被見證的生命狀態,或者說有信心的人向我們闡明信心的生活。

信仰的再思—因信得生(下)(十二)

    接續上一篇,我們從希伯來書繼續思想屬靈人的信心。信心不是單純的熱心,而是順服神的話。也不是我為神做什麼,而是我是否照神的話來回應祂。因此,在信心被試煉的旅程中,真正的問題是:我是否照神的話來回應祂?是否在生活中與神同行?是否在未見之中仍然順服?是否把眼光放在永恆?

剛強與謹守

    「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。所以,你當剛強,作大丈夫,遵守耶和華──你神所吩咐的,照著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,謹守他的律例、誡命、典章、法度。……」(王上2:2-4)

    從撒母耳記一直到列王紀,我們看見的不是一位完美的大衛王,而是從年輕勇敢的大衛被神揀選、爭戰、在嫉妒與權力的鬥爭中逃亡、他在得勝時敬拜、卻也在安逸中輕忽罪的權勢而跌倒、在上帝的管教中痛苦地悔罪、在父親與國家職責上的逃避和無力、直到年邁回首慢慢要回到正軌時,卻仍然要面對明爭暗鬥的人心。

信仰的再思─活在恩典中(十)

    信仰的問題不再是:神是否已經拯救我?而是:我是否活在這救恩裡?不只是停留在「風聞有神」的信仰中,而是進入「親眼見神」的生命裡;是知道真理,且讓真理成為我們裡面的實際。因此,希伯來書第十章,作者指出若基督沒有來,舊約一切的獻祭、禮儀、律法等,本質上只是影兒、預表,不是實體、真相。人重複做是為了提醒自己仍在罪中,無法解決內在的罪性與良心的控告。所以,我們要活出與這救恩相稱的新生命!